这三篇故事都写于大一上学期。

前两则首发于我最可爱的孙老板的狗屯。

故事的背景是古代,彼此互相独立却有微妙的联系。

我试图用这样的故事练习一些叙事技巧,并表达一些思考。现在先分享给大家。

桥边红药

城北有座红药桥,因靠着市集,一度往来络绎。

我说一度,是因为近些年战事频仍,市集远不如早些年繁华了。

我并非本地人,但城中的大事小事我都知道得差不离了。城里许多人去参了军,妇孺无事,得空便是把这些旧事絮絮的说上一次又一次。整座城看不到岁月流动,死气沉沉。

红药桥边曾经确实有大片芍药,入夏季节总是火红一片。红药桥的得名,也正是因为这大片的芍药。而如今,桥边的芍药和城郊的大片荒田一起再没有醒过来。

我就是在这样的境况下看到了这朵唯一生长着的芍药,兀自火红,显得单薄而寂寞。

“如今城里很难见到芍药了。看到你真难得。”我试图搭讪。

她意兴阑珊的扫了我一眼,缄默不语。

我想和她分享那些我到处听来的故事,作为桥边唯一一枝芍药,她应当开心一点,免得和她的同伴一样红颜薄命。

“城里冷清了好多。”我努力回忆最近听说的大事小事,“听说边关频频传来捷报。”

她微垂着头,仍是无话。

“多好啊,也许战争快结束了。”

“人要是回不来了,仗胜了败了,还有什么要紧。”她终于搭了腔,嗓音尖尖细细的,语气淡淡的,听不出悲喜。

“话也不是这么说。”我一怔,未防她会这样说,“打仗嘛,哪能没个牺牲。我从京城里来,听说了不少事。这仗难打,好几代君主都没办法,只能委曲求全,可越是退让,别人越是欺到头上不是?这不新帝登基不久,便任命了现在的大将军,决心斩草除根。一路下来可没打过败仗!”

“大道理!又是大道理!”她冷笑,“这样的话我听的还少吗?百姓只图能够安生过日子,你们口口声声讲国家、天下,这样是道理,那样也是道理,我们要听这样多的道理来做什么?”

芍药口里的“捷报传来”,却是另外一个模样——

递消息来的那个人,那日骑马从桥那边过来,眉梢眼角全是笑意,说是打了胜仗,敌军的一支数千人的军队全军覆没,而我军伤亡人数不到他们的十分之一。

芍药反问我,每个家庭把自己家里最重要的人送去疆场,难道听到敌军比我军死的更多就会高兴吗?

“那个春天,我大概要记恨很久了。那日的马蹄和风拂杨柳的声音,都难听的要命。”

此后很久,芍药都没再和我说过话。

桥边来去的人渐少,我在这里也再难听到什么新鲜事了。日子过得久了,也不知世上的戏唱到哪一出了。前些日子城外来了个老乞丐,瞪着他浑浊的眼愣怔怔的看着芍药,说红药桥边竟只有一枝红药,真是件怪事。

红药桥边无红药,说起来确实是件怪事。不过这年月怕是怎样都不稀奇。闹市中心那家有名的风月场所长欢楼,因为好久没有生意而被迫歇业,许多歌姬舞女被遣散,生活没了着落。长欢楼里又何曾长欢?

花凋的前夜,芍药主动开口跟我说话了。也许是风大,她那日被吹得脸通红,话音里还带着奇妙的兴奋。

“你有等过什么人吗?”

我说道:“没有。”

她微微笑着,说道:“我一直在等一个人,你愿意听这个故事吗?”

我说好,因为我好久没听到新的故事了。

芍药讲给我的故事不长,但很厚重。

我知道,厚重的不是故事本身,而是芍药的情意。

芍药等的那个人自小没了父母,却难得的一直乐观积极的生活。

他是个挑夫,每日挑着担子从桥上往返。有一天偶然拾得一粒芍药种子,小心翼翼的把它栽在桥边。终于有一天这枝芍药长成了,不逊色给任何一朵。他却去了很远的地方,很久没有回来。直到有日夜里芍药没有睡着,听到城里隐隐约约传来啜泣声,才觉得大概有什么大事发生了。后来注意听人议论,才知道是要打仗了。

芍药说,她一直想让他知道,也有人惦记着他。

她把这些心事托付给我,然后说她要睡一个长长的觉了,也许醒不来,只好求我帮忙,如果我看到了,那就替她多看两眼。说这话的时候她笑中有泪。

那日夜里,和往常一样静,不知道城里可有失眠的人,能听到到一朵芍药凋零的声音。

而也许那人也不会回来了,那样的话他走过奈何桥,芍药一定会在桥边等到他。

又也许他会回来。那样的话,他走过红药桥边,多多少少会记得有一朵属于他的芍药吧。

我突然有些羡慕那个因为被这枝芍药记得而变得模样清晰的士兵,他不会只留下一个冷冰冰的名字在这个世界上了,更不会只成为战报里的一个没人惦记的数字。他没有家,但他被一朵花记在了心里,只等某日战争结束,他从桥边走过。

我也羡慕芍药,岁岁年年,知为谁生。

他们不像我——曾是游子鞋底的一点泥土,浪迹天涯四海为家。时间久了,风干裂开,滚落到桥边,从此没了期待。

彷徨之刃

阿筝说,她等今日,等了好久。

等的是我再次出鞘的这天。没错,我是一把刀。

而阿筝是个杀手。在决心刺杀穆舍我之前,她就杀过不少人。她曾玩笑说,她的刀只要出鞘,就不可能不见血。阿筝得到我的那天,就给我起了个名字,叫不忍,意思是不忍耐,她说天下之事,都该快刀斩乱麻。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是笑着的,但眼睛里却殊无笑意,眼底处藏着冰冷的寒光,和我一样。她说杀手就是杀手,快意恩仇是她自己的选择,她不是一个有侠义精神的杀手,不会给自己杀人找理由。

阿筝幼时全家因战争逃难,一路颠沛流离,父母相继死在了半路上,最后只剩下她和幼弟。她一个女孩子,为了养活自己和弟弟,总得有些过硬的本事。于是她选择习武。同龄的女孩子在闺房里抬起柔嫩的手学做女红的时候,她在街头搭起擂台,一把极沉的大刀耍得虎虎生风。

可是弟弟六岁那年却死于一场大病。

阿筝不愿意回忆起那个冬夜。那夜下了极大的雪,以前长在南方的阿筝从未见过这样大的雪。全城的医馆都闭了门,阿筝抱着弟弟,站在冰天雪地里,眼睁睁的看着他没有了呼吸,小小软软的身子缩在她的怀里,恍惚间还以为是和往常一样听她讲着故事睡着了,阿筝觉得风声太吵,腾出一只手,捂住了弟弟的耳朵。她冰凉的手覆上弟弟柔软的耳朵上的一瞬间,世界仿佛都安静下来了,她自己也再没听到任何声音。

阿筝在最后一家医馆门前站了一夜,鹅毛般的大雪纷纷扬扬的落下来,落在屋檐下,落在阿筝的头上、睫毛上、肩上,阿筝觉得冷,冷得眼泪都流不出来。次日早上有人发现她的时候,她像是冻僵了,满头的青丝上已经盖了很厚的一层雪,像是一夜间白了头。

翌日清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打铁铺的伙计打开门,看到了雪人似的阿筝,她说她要买一把匕首。

寒风如利刃一般刮过的时候,阿筝觉得自己格外清醒冷静:

不能只有她一个人过得这样不顺遂,让她遭受这些痛苦的那个人,应当付出同等的代价。

此刻的阿筝,躲在里屋的屏风后头,看着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穆将军,心里有一丝快意。

当年那场战争,正是由眼前的这位穆将军上疏,当时还刚登基不久的皇帝力排众议准他带兵开战。只是好景不长,对这位穆将军而言,他金戈铁马意气风发的日子太短了。那场仗后,他很快的没了圣眷,昔日的大将军如今早已有名无实。这之后竟再没有机会使他那把长枪,而那场战争留给他的病痛,却是绵延至今。

忽而一阵风过,吹动了屋子里的帘子。阿筝吓了一跳,不慎弄出了动静。

“锦雀?”

阿筝知道锦雀。很久以前她在府里潜伏,见过锦雀一次。

锦雀是将军的妹妹,早年将军府承蒙圣眷,皇帝为了让穆将军安心出征,把锦雀养在宫中,锦雀很得太后喜欢,此后便一直被留在了宫里。

那一次是夜里,阿筝听到庭院里有轻微的响动,她藏在一棵大树后头,在一片斑驳的月影下,看到了锦雀。

锦雀问哥哥为何执意上疏主战。

他说,燕地苦寒,觊觎我国沃土已久,如今假意示好,若不当机立断尽早除去,早晚会成为心腹大患。

锦雀默然,良久才问:“哥哥,那你呢?”

惊动一树寒枝昏鸦。

功成名就,原本以为会成为皇上的心腹,没想到是心腹大患。这对一个满腔赤诚热血的将军来说,无疑是最沉重的打击。

锦雀拖着哭腔:“我记得你从前有次旧疾发作,皇上连夜召了全城的大夫给你医治,天家薄幸,你豁出命去为这个国家,怎么就被抛弃了呢?”

他温和的笑看着她,擦去锦雀无声落下的眼泪,“你是个不喜约束的性子,以前哭笑都是惊天动地的。现在还要记挂着我,委屈你了。”

那夜,阿筝看着锦雀在哥哥怀里痛哭失声,脑子里却全是那个雪夜,那天晚上捂住弟弟耳朵之后没再听到的风声延宕到此刻一齐灌进她的耳朵里,仿佛一下子把她又拽了回去。

阿筝看着病榻前的穆将军,他合上眼睛,气若游丝。

她大着胆子走上前去,眼前的人不过三四十岁,却苍老得像耄耋老人。他口里喃喃絮语,阿筝凑过去听。阿筝以为他又在唤着锦雀。但是锦雀和亲远嫁,此生都再难回来了。

“杀……杀贼……”

阿筝一怔,没想到他死之前最放不下的是这个。

穆将军突然睁开眼来,原本疲惫飘忽的眸光忽又明亮起来。阿筝知道他这是回光返照了。她的脑子里模模糊糊的闪现过几句前人写过的诗词,以前偶然读到的时候不是很理解,现在却有些明白了。

阿筝心想,将军也许听到了战场上马蹄嘶鸣的声音。死,对于一个将军来说,原本是最片面的代价。让他活得这么辛苦,最后如同废人一样卧在病榻上,才是最沉重的惩罚。

阿筝发了一会儿愣,掀开帘子自正门走了出去。

门口的守卫惊起拔刀,大声呵斥,阿筝只是不睬。守卫见她这般乖张大胆,反倒被唬住了,又突然想起将军还在里间,忙慌忙的跑进里间查看。

阿筝就这样,跌跌撞撞的从大门走了出去。放弃了这次近在眼前的机会。

我从没见过阿筝像今天这样失魂落魄,可我忘了,更久以前她也只不过是一个肩膀柔弱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她把自己武装成一个心狠手辣十分老练的杀手,却只杀过一次人——为了从一个贼窝里逃出来。刺第一个人的时候,她还有些犹豫,之后刀便愈来愈快。因为她不敢多想。那天她走的时候,把我插进刀鞘,揣到怀里。我听到她的心跳。那天晚上她梦魇,梦里全是那些人挣扎着没了呼吸,那些人的脸和那天雪夜里弟弟的脸交叠在一起。

我忽然想起我第一次见到阿筝时的情景。

那个小姑娘满身风雪走进一家打铁铺,小心翼翼的递过几锭碎银,说要买这里最锋利的匕首。风住雪晴的那日午后,她唯一一次露出惊惧的眼神,她对我说,从今开始,我们就是一体。你叫不忍,不忍耐的不忍。她拔开刀鞘,对着阳光,看着我的刀刃发出寒光,把那些惊惧一点一点敛去,时间久了,我都快要忘记,阿筝只是把她的脆弱藏了起来,就像潜伏在将军府里这么久,把我给藏起来。

她说给我起名叫不忍,原来也是不忍心的不忍。

阿筝说,她等今日,等了好久。

城郊。荒冢。

阿筝在一座小坟前,立的牌位上的字迹都被风蚀得看不清了。她觉得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以前每天都度日如年,可不知不觉都已经过去了这么久。

她喃喃说道,今天是你的祭日,阿姊有事耽搁,来得迟了。

刀出鞘。

阿筝的眼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从阿筝的眼里,我看到了她近来夜夜梦见的故乡——小桥流水、莺飞草长。

远处杨柳青青,一只燕子模样的纸鸢被人拽着向很远的地方飞去。

桃花垣记

我爱上了太后身边的那只金丝雀。

我自信我能吸引到她。放眼整座皇宫,只有我这么一堵墙是粉色的。太后对我青眼有加,说是因为有次看到我,一晃眼还以为是我前边那棵死树的枝桠上开满了桃花。她说这让她想起她的家乡。我不知道桃花长什么样子,因为我们这里土地贫瘠得很,没有桃花,但我知道只要太后喜欢,身为孝子的皇帝自然也会重视起来——

很快,皇上手书“桃花垣”三个字,说是给我起的名字,借鉴了前朝的《桃花源记》,望博母后一笑。皇帝仁孝,生母既殁,便把孝都尽给了这位嫡母。

近来太后常常坐在院子里望着我,一看就是一个下午。而那只丝雀,就在一旁,也跟着默默看着我。我想,也许她也爱上我了。

这日有宫人沿着墙垣走,一边走一边低声议论宫闱事。

一个说,太后少寡,明明还年轻得很,却显了老态。

第一个便叹息一声,说道:可不是?太后娘娘从前就寡淡得很,如今日子过得更是没了盼头,就不怎么在意修整容颜了。

宫里的日子平静得像一潭死水,长日无聊,皇帝便特意请来太后嫁来前那地方的戏班子给太后解闷。太后让他们自个儿唱,台上就咿咿呀呀的唱,唱完这出又是另外一出。太后觉得乏,常常就是窝在那里,一天一天的消磨时间。

这日皇帝也来了。太后随手招呼皇帝坐下一起听。戏台上便开始唱。

听了几句,皇帝笑说,“是《墙头马上》。”却不见太后应。

皇帝侧过头去看,太后斜倚在贵妃榻上泪流满面。旁边伺候的小宫女慌忙去拭泪,不慎碰倒了笼子。

我看见我的金丝雀在朝我飞来!我多想狠狠抱住她!

可她却只是想逃。

那宫女面色青白的看着太后的金丝雀一头撞死在桃花垣上。

一刹那跪倒了一片宫人。一时间人心惶惶,唯恐这场无妄之灾波及自己。但我是不必顾念这些的。何况她们并不是为这只我可怜的死去的金丝雀跪的。

而我心爱的金丝雀,其实并不爱我,不仅不爱我,甚至恨我。她恨一切囚禁住她的东西。因此我越想拥抱她,她越恨我——此刻我仿佛才想起来,我到底只是一堵高墙,我会挡住金丝雀眺望远空的目光。

我看到太后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然后落在我心爱的姑娘的尸体上,眼神里有着同病相怜的哀戚。

母后不必太过伤怀,明天皇儿再着人送一只来。说这句话的时候,皇帝微笑着。

太后闻言,只道,鸟雀无情,白费哀家的心意了。皇儿孝顺,便替哀家砸了这堵墙吧。哀家不喜欢沾了血腥气的东西。

皇帝笑答,也是,免得日后母亲触景伤怀,引得旧事入梦,徒添烦恼。

三月后,朝会上,皇帝执意起兵陈国。有言官谏,太后尚在,不宜兴兵其故里。

皇帝说,陈国大势已去,天下皆知,如今此举,不过是顺应天意。朕若不为,他日陈国落入他国之手,则太后与陈国,便绝无再会之期。

宫里人不曾把消息传递给太后,太后也从不过问朝事,偶有宫人私下里猜测,其实太后自己心里约莫是清楚的。不过是隔着一堵墙,人出不去,消息总还是通的。

不过战事一起,明面上便瞒不住。陈国确是日薄西山了,几乎没费得什么工夫,就直攻去了王庭。不久捷报传入京中,说是将军战死,还说到有一位末流小官,悲泣数日,绝食殉国。

她窝在贵妃榻里,让戏班子反反复复只唱那一出《墙头马上》。戏子把那一出爱情喜剧来回唱了一遍又一遍,听得久了最后那段有情人终成眷属竟像是前头历经万难的开始。

太后静静的看着从前我在的地方,我这里新修了一堵墙,漆着和整座皇宫里所有的墙都一样的颜色。

过了很久,她对从嫁到这里来便一直在身边伺候的宫女说:我瞧着那棵树上,好像少了三十三根树枝子。

那个宫人眼都未抬,伸过手去小心拔掉了太后头上新长的一根白发,慢道:回太后娘娘,是昨夜风大。

这几个故事不怎么成熟,但我有非常多想要分享的!!!

先说题目吧,都是四个字。(假装自己是王家卫。)《桥边红药》出自姜夔的《扬州慢》,基本上这个故事是这首词的同人文了。整篇故事的灵感来源于其中的一句诗:“废池乔木,犹厌言兵。”《彷徨之刃》是我向东野圭吾《彷徨之刃》的致敬。当然整篇故事也是围绕着“彷徨”和“刃”的,我毫不要脸的说这个彷徨和哈姆雷特具有类似之处。《桃花垣记》是改的《桃花源记》。这面墙是真实存在的。那是个冬天,我在武汉三中读高二。武汉三中对着的一个小区叫鹦鹉花园。有一次我在放学路上东张西望,看到了小区里面的樱花树好像开花了,我当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于是我就仔细的看,这才发现树枝还是光秃秃的,我看到的粉红色是远处的墙体,因为天色暗,我才看错。这本身是个很乌龙的事件,但我觉得非常浪漫,至今我还觉得这是那个南方湿冷冬天里的最美的风景。其实这事儿还有个后续,后来有次我在小区里发现了一个路牌,上面写着樱花小道。我抬头一看,明明种的全是梧桐。本来我是怀着“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的玩笑心情,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想到“樱花小道无樱花”,竟然有点感伤。后来我反复用了这个梗。《桥边红药》里就有。

我在写这些故事的时候,希望在每一篇里都尝试一种新的技巧。比如隐藏故事一的主角身份,比如在故事二里试图对视听的训练,故事里的那场风雪的延迟,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种表现手法(对这个感兴趣的可以深入聊啊喂!我首推吴念真的《思念》。)故事三里我最满意的设计是循环唱《墙头马上》那一段。后来我在生活里也有类似的体验。

这些故事里我试图用非人类作为主角,去探讨一下人和物之间的缘分,也试图从别的角度去写人叙事。这几篇故事里的人物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关联,其实也有一个贯穿的话题,战争。我特别喜欢古代的“将军”这样一个形象。其中以辛弃疾为最(辛弃疾是《彷徨之刃》里将军的原型嘻嘻),但是我又非常赞同“止戈为武”。当时我在看一本书,里面对和亲的话题提出了不同的问题,当时读到过一句反问,“能用一个女人解决的问题,又何必动用千军万马呢?”,这些使我对战和和有了更深的思考。

借用陈世骧先生评价《天龙八部》的一句话,“无人不冤,有情皆孽。”我试图表达这样一种大环境下的身不由己和我的悲悯。

我爱他们每一个人。

现在我把我爱的东西分享给我爱的你们。

图片是我在南京扬州玩儿的时候拍的,表白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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